歧視五花八門 如果求職遭遇歧視該怎么辦?
“有經驗者優先、男性優先、211、985高校畢業優先、年齡35歲以下優先……”打開招聘網站,諸如此類的招聘條件比比皆是,有的招聘條件會事先寫明,有的則是在面試過程中慢慢凸顯出來。在求職過程中,應屆生、女性等都成為求職歧視主要的“中槍”人群,面對歧視,是不是只能束手無策呢?
學歷歧視:211、985之外無高校?
去年剛剛畢業的大學生陳婧,如今在一家投資公司上班,談起剛畢業那會兒的求職經歷,陳婧用兩個字--“糾結”來形容。陳婧畢業于一所普通的省內高校,學的是金融專業,剛畢業時,她一門心思想往大公司跑,投簡歷也只盯著大公司看,但很快她就發現了問題,“看到感興趣的職位,一看職位要求,都要求211或985高校畢業。”陳婧的普通高校學歷,直接被拒之門外。
盡管如此,陳婧還是抱著試試看的心態把簡歷投過去,也曾經接到過面試通知,但更多時候簡歷都是石沉大海。陳婧說,參加工作這一年來,感受就業歧視最深的就是學歷歧視,“是不是重點高校畢業,證明的是高考時的應試能力,又不是工作能力,三流學校也能出一流人才。”
即將大學畢業的小王則對自己缺乏工作經驗的應屆生身份,感到焦慮,擔心明年畢業時找不到心儀的工作。
在某保險公司從事多年人力資源工作的江女士表示,企業招聘員工,有自己的一套用人標準,求職歧視不可避免。但求職者可以積極展示自己的能力,如果用人單位發現你確實有能力勝任他們的崗位,即使不是名校出身,也有可能被錄用。另外,當發現有這一類的歧視跡象時,不要有消極心態,可以觀察看看其他求職者是如何應對,也可借此學習一些求職經驗。
性別歧視:女子就是不如男?
企業在招聘時設置“男性優先”的招聘條件,已經是常見做法。面對這樣明顯的性別歧視,許多女性求職者,特別是應屆女大學生往往只能望洋興嘆。事實上,在女性的職場生涯中,對女性的性別歧視在任何一個階段都會遭遇。
在某文化傳媒公司做著策劃主管的黃小姐,早已厭倦了客戶溝通、腳本修改、提案這些乏味的工作,她醞釀著換工作卻遲遲不敢行動。“女生到了30歲左右的年齡,再換工作就很受限,能力之外,用人單位還會考慮你是否是已婚,是否生育。”黃小姐說,已婚已育的女性還稍微好一些,如果是已婚未育的,那公司會考慮到未來如果她懷孕生子了,公司就要多付出人力成本,“這種歧視很隱蔽,用人單位不可能明說。”從業多年,黃小姐將職場的殘酷看得很透。
有類似感受的還有市民游女士,游女士正處于懷孕初期,孕吐嚴重,游女士曾想過提早先請一段時間產假,以度過初期的不適,但她又擔心她的位置可能就會被頂替,“崗位都是一個蘿卜一個坑。”
由于女性需要生育和哺乳等原因,用人單位出于預期利益和用人成本的考量,往往在招聘中更加傾向男性。為了規避法律風險,用人單位并不會在招聘簡章中對性別或婚育等因素提出明確要求,但是在簡歷篩選初期或者面試環節會不動聲色地進行各種條件的篩選,且并不為求職者所知曉。
有女性求職者表示,在求職過程中,用人單位有時還會問到“有沒有男朋友,打算什么時候結婚、要孩子”等問題,這些其實都是用人單位在衡量錄用女性求職者可能要付出的成本。
江女士覺得,面對性別歧視,建議可以先問清真實原因再做應對。如果用人單位是覺得男性方便出差、加班等工作,你可以用實際例子證明自己并不比男性差,同時強調自己作為女性的優勢,如溝通能力強,有親和力等;如果用人單位是認為女性會因生育等問題而影響工作,那只能說明這樣的企業缺乏社會責任感。
歧視五花八門 法律難監督
學歷、工作經驗、性別歧視是求職者在求職過程中常見的幾種歧視。眼下,各種職場歧視層出不窮,曾經有媒體盤點過各類五花八門的歧視,包括“星座不合”、“血型不配”、“長相不好”“以校論薪”等,不少職場人士都表示在求職中遭遇過不同程度、形式各異的歧視。
在采訪中,幾位采訪對象都對職場上的歧視現象表示無奈,但談及如何應對職場歧視,似乎唯有調整心態樂觀面對這一條路。
目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就業促進法》等法律法規都將反對性別歧視的內容納入其中,但反對就業歧視的政策在現實層面的執行和監督情況均不理想。
江女士表示,用人單位因為有用工自主權,并且招聘屬于企業內部行為,因此,雖然法律上有反對就業歧視的規定,但現實生活中卻很少有人為此去維權。同時,她建議求職者對職場歧視做好充分的心理準備,努力提高自己的競爭力,才能在職場中獲得應有的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