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 福清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
www.bjjht.com 2015-09-17 10:03:02? ?來源:福清僑鄉報 我來說兩句
本報訊 記者獲悉,10月1日起,福建省將正式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 據了解,福建省將分別在長樂機場、晉江機場、平潭海峽高速客運碼頭、高崎機場、廈門五通碼頭作為首批離境退稅口岸,并設置專用退稅場所。并指定興業銀行為長樂機場、晉江機場、平潭客運碼頭、高崎機場退稅代理機構,指定廈門銀行為五通碼頭退稅代理機構,為境外旅客辦理離境退稅業務,并收取2%的退稅手續費。 據悉,《財政部關于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的公告》今年1月6日發布,決定在全國符合條件的地區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其中,境外旅客,是指在我國境內連續居住不超過183天的外國人和港澳臺同胞。退稅物品,是指由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稅商店購買且符合退稅條件的個人物品。退稅物品的退稅率為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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