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虧損千萬又編名目借巨款 福清男子因詐騙獲刑8年
www.bjjht.com 2015-11-02 09:28:22? ?來源:福州晚報 我來說兩句
福清人陳某金炒股虧損上千萬元,迫於債主追討的壓力,他只得編造投資項目,高息找人借錢用來還前債。日前,福清市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他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3萬元。 陳某金原先在福清的一家銀行工作,家里的經濟條件也很好。自從他進入股市后,整個人生軌跡發生了重大的變化。2008年夏天開始,陳某金買股票陸續虧了1000多萬元。他通過高額利息不斷借錢填進股市,并且借新債還舊債以及支付高額利息。2011年底,陳某金實在撐不住了才徹底離開股市。由於他對外欠的錢已經高達近千萬元,自己又在銀行上班無法躲債,只能想方設法向外邊借債以支付巨額債務及利息。 “我知道以自己的能力根本無法還上債務,只能熬一天算一天。我在股票割掉后被巨額債務纏得神志不清,后來只要能弄到錢就不管那麼多了,根本沒去想還錢的事,誰逼得急了只能想方設法應付。”陳某金說。 根據福清市法院認定的案件事實:從2012年2月開始,陳某金在明知其資金鏈斷裂無經濟償還能力的情況下,仍然以所謂投資工程、購買車輛等名義向被害人陳某和、吳某借款。他於2012年2月24日、2013年3月6日分別以銀行轉賬方式從被害人陳某和處取得20萬元、10萬元,共計30萬元﹔於2012年5月12日以銀行轉賬方式從被害人吳某處取得13萬元,之后又陸續取得現金4萬元、1萬元,共計18萬元。 陳某金從兩被害人處所得款項均用於應付其前期對外的巨額債務,并找人偽造兩份房屋所有權證書提供給兩被害人進行所謂抵押。其間,陳某金為了能夠從兩被害人處再行借款以及敷衍他們討要上述款項,以支付部分所謂利息的方式,以達成欺騙被害人目的。其中,他向陳某和支付所謂利息6.95萬元,向吳某支付所謂利息1萬元,其余本息款項至今未歸還。 2014年5月,福清市公安局玉屏派出所民警在福州長樂國際機場抓獲陳某金。福清市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金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金額達48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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