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法院“一站式”調解 半小時化解房屋租賃糾紛
www.bjjht.com 2017-05-18 15:44:06? ?來源:東南網福清頻道 我來說兩句
東南網5月18日福清站訊(通訊員 黃書韜 林怡佳)常言道:“萬兩黃金容易得,一個知心最難尋。”然而福清兩相識多年的男子陳某與林某卻因房屋租賃糾紛置多年的交情不顧,鬧得不可開交。近日,福清法院審結一起房屋租賃合同案件。 據了解,林某因開辦經營飼料獸藥店,于2012年11月29日向陳某租賃一至三層房屋,租賃期限從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7日止。但因林某經營不當,生意虧本,于2017年3月份搬離房屋,搬離時尚欠租金約8000元未付,陳某多次催討無果后,無奈之下只好于2017年4月20日起訴至福清法院,要求判決解除租賃合同,并且要求林某要給付合同違約金3萬元。 林某到庭領取材料后,承認存在8000元租金未付的情形,但尚有5000元押金在陳某處,且林某在租賃房屋期間有幫陳某代墊水、電費,這些費用剛好折抵租金。林某表示因經營虧本而提前不租,實屬無奈,希望法庭予以調解。 為了妥善解決雙方糾紛,經辦法官黃法官在征得陳某和林某的同意下安排雙方于5月2日上午到庭協調。在聽取雙方當事人對案件基本事實陳述后,黃法官將“提前斷租”可能造成陳某的損失、房屋物品損壞的價格、清洗房屋費用、維修費用等與林某的押金、代墊的水、電費進行列表分析,由雙方當事人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逐項核對,確定差額范圍。核對后,陳某要求林某至少需賠償2萬元,但林某只同意付三千元。 在雙方陷入僵持不下的尷尬境地時,黃法官耐心地向當事人講解誠實信用、實事求是的原則,并結合雙方之間的多年朋友友誼關系,以法說理,以情動人,僅用半小時就化解雙方多年來心中的誤會與怨恨。最后,該起糾紛以林某當場一次性給付給陳某補償、維修等費用6000元圓滿結尾。雙方當事人均對福清法院公平、快捷的處理結果表示滿意與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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