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8月21日福清站訊(記者 王正夏)近日,福清市教育局發布關于認真做好2018年秋季學前教育政府助學金申請工作、關于報送2018-2019學年度少數民族小學生助學金人數等系列通知,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幼兒,少數民族小學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寄宿生及低保生,家庭貧困的普高學生、中職學生給予不同程度的助學金或生活補助。
家庭經濟困難幼兒每生每年最高可獲補助2000元
福清對福清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公辦幼兒園(含小學附設園、特殊教育學前班)及取得辦園許可證的民辦幼兒園中在園的小、中、大班的家庭經濟困難幼兒進行資助,每生每年最高可獲補助2000元。
據了解,對于入園并在園的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幼兒、低保家庭幼兒、孤兒或殘疾幼兒、烈士子女或優撫家庭子女,福清將實施保教補助,給予每生每年2000元的補助;對于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幼兒,給予每生每年1000元的補助。通知指出,受補助的學生必須有國內身份證號。
值得注意的是,在幼兒每學期注冊入園時,幼兒家長或法定監護人須持有效“城鄉低保證”、戶口本原件、復印件向幼兒園提出申請,經幼兒園審核認定后開具“保教費補助劵”,經幼兒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簽領后直接用于繳交幼兒保教費和伙食費。
少數民族小學生每人每年可獲助學金1000元
自2013年起,福清對獨立設置的民族小學、普通小學民族班及民族村的少數民族小學生給予每人每年1000元的助學金。
據了解,福清市轄區內有石竹街道棋山村、宏路街道新倉村、大埔村、圳邊村、鏡洋鎮東升村、一都鎮東山村、三山鎮鐘厝村等7個少數民族行政村。少數民族小學生助學金補助對象為福清市7個少數民族行政村戶籍的少數民族小學生及在少數民族村小學(棋山小學、大埔小學、東山小學、鐘厝小學)就讀的中國戶籍(含港、澳、臺籍)少數民族小學生。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寄宿生及低保生每生每年最高可獲生活補助達3250元
福清對農村義務教育公辦寄宿制學校寄宿生和城鄉義務教育公辦寄宿制學校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寄午餐學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標準進行營養餐補助;同時,對城鄉義務教育公辦寄宿制學校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寄宿生,按小學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2250元標準補助生活費。
家庭貧困的普高學生可做到在校期間“零”繳費
凡是建檔立卡、低保、孤兒、農村特困戶、殘疾(學生本人)的家庭貧困的普高學生,都有資格待資助中心初審合格后按規定予以免學費,并將信息錄入《學生資助信息化工作平臺》系統,申請國家一檔助學金。同時,學校可視學生家庭經濟實際狀況,在其它方面再給予減免,對此類對象學生做到在校期間“零”繳費。
優撫對象只享受國家一檔助學金,不享受免學費政策。有資格享受二檔資助的困難家庭學生,除享受國家二檔助學金外,學校可視學生家庭經濟實際狀況,在其他方面再給予一定減免。
家庭經濟困難的中職學生每生每年可獲助學金2000元
2015年起,福清對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給予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資助,每生每年可獲助學金2000元。
據了解,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在校生的10%確定,并按建檔立卡學生,城鄉低保家庭學生,殘疾特教學生,孤兒、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及其他無直接經濟來源學生,下崗職工且家庭無固定經濟來源學生,被地方政府列為特困戶家庭子女,學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災害,學生本人突發疾病或意外事故),單親經濟困難家庭于女或家庭缺乏勞動力、無固定經濟來源學生,農村二女結扎戶經濟困難家庭子女,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順序確定進行資助的學生。
值得注意的是,國家助學金按學期申請和評定,按月發放。新生和二年級學生在新學年開學兩周內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審核通過符合受資助的學生,原則上不予以轉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