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幼兒園收費專項檢查行動
www.bjjht.com 2020-01-13 10:07:52? ?來源:東南網福清站 我來說兩句
![]() 東南網1月10日福清站訊(記者 陳嘉明)為進一步規范幼兒園收費行為,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落實教育收費公示制度。近日,福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執法大隊對市直幼兒園、機關幼兒園、實驗幼兒園等12家城區公立幼兒園開展幼兒園收費行為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幼兒園收費公示、代辦費收支和退費等內容。 檢查中,發現多家幼兒園未嚴格執行《福建省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存在未按月向家長公布伙食費收支等情形。部分幼兒園存在沒有單獨建賬,將教師伙食費等收支與幼兒伙食費收支放在同一明細賬中的情況。 針對這些問題,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相關幼兒園作出提醒告誡,要求按照“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進行整改,并在下一學期的收費公示中明確告知家長退費規定及手續等內容。 福清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家長: 一、幼兒園伙食費應每個月向家長公布收支情況,當月盈余或超支的金額均滾動下月調整使用;每一學期結束前,向幼兒家長公布結算結果,有結余的應全部退還幼兒家長; 二、幼兒在繳納伙食費后因故連續請假3天及以上的,從請假的第2天開始伙食費可滾動到下個月使用,或者在月末時直接退還幼兒家長。具體請假退費手續咨詢所在幼兒園; 三、幼兒園收取的伙食費只能用于支付與幼兒膳食有關的食物、食堂工作人員工資、燃料費用(扣除教職工消耗部分)、水電費用(食堂有獨立安裝水表電表的),不得用于支付其他間接費用; 四、幼兒園除收取保育教育費、住宿費和規定項目的代辦費外,不得收取與入園掛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建校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嚴禁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和興趣班等為由另外收取費用。 下一階段,福清市市場監管局將與教育部門強化溝通聯系,形成整體合力,督促全市幼兒園開展自查自糾,推進幼兒園陽光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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