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檢察院防疫期間案件管理工作公告
2020-02-03 10:29:11? ?來源:福清檢察 責任編輯:陳嘉明 我來說兩句 |
為全面落實黨中央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上級檢察機關工作要求,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和聚集,防止疫情傳播,切實保障訴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當事人訴訟權利。現就疫情防控期間市人民檢察院相關案件管理工作公告如下: 01.市人民檢察院在辦案件的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住院、隔離,或者因疫情防控措施不能正常參與訴訟的,應當及時告知,市人民檢察院將依法延長辦案期限或者建議法院延期審理、中止審理,并及時告知相關訴訟參與人。 02.除確需到現場辦理的訴訟業務外,訴訟參與人可以通過12309中國檢察網、市人民檢察院綜合業務部案管接待電話62117638等方式查詢案件訴訟進程,提出查詢案件程序性信息、開展辯護代理預約等;可以通過提交電子掃描件或者郵寄方式遞交訴訟材料,郵寄地址為福清市人民檢察院綜合業務部。 03.對于已經資格審查合格的辯護律師以及許可閱卷的其他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申請閱卷的,可以現場提供電子卷宗光盤。 04.對于所辦理的案件,市人民檢察院將依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的規定,盡可能采取電話、視頻等方式告知訴訟權利義務、聽取意見并記錄在案。 05.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加強對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合法權益的保障,對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申訴、控告其依法行使訴訟權利受阻礙的,將及時依法辦理。 06.請前來市人民檢察院案件管理大廳辦理相關業務的人員按規定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體溫檢測工作,體溫異常的先行就診。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福清市人民檢察院 2020年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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