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恢復開放
www.bjjht.com 2020-04-01 09:28:16? ?來源:福州新聞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當事人訴訟權益,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做好恢復開放訴訟服務和信訪接待場所相關工作的通知》,福清市人民法院決定從2020年3月30日起恢復開放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含各人民法庭立案窗口,下同)。鑒于目前尚處于疫情防控期間,請來訪辦事人員自覺遵守疫情防控的相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來訪辦事人員須按規(guī)定自覺做好疫情防護措施,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及閩政通APP“八閩健康碼”,配合做好體溫測量、信息登記、安檢檢測等防控工作。未佩戴口罩、體溫超過37.2°、近14日有疫區(qū)旅居史或有其他拒不配合情形的,一律不得進入法院訴訟服務中心。 二、進入法院需全程佩戴口罩,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離,避免聚集。服從工作人員指引,在指定區(qū)域等候。各窗口僅限1人辦理業(yè)務,相關業(yè)務辦理完畢后,請及時離開。 三、請全程做好自我防護,保持手部衛(wèi)生,將使用過的口罩、紙巾、手套等物品帶離訴訟服務中心,妥善處置,避免隨意丟棄。 四、近期擬到福清法院辦理立案事項的群眾,建議優(yōu)先選擇福建法院網(wǎng)上訴訟服務中心、移動微法院等平臺進行網(wǎng)上登記立案,或郵寄訴訟材料至訴訟服務中心辦理立案事宜。 五、對不服從工作人員指引、擾亂審判工作秩序、經(jīng)勸告拒不改正的,或有咳嗽、發(fā)熱等癥狀及與疑似、確診病例有密切接觸史隱瞞不報者,將依法依規(guī)追究相應責任。 疫情防控期間相關舉措帶來的不便,敬請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20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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