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度城鄉居民醫保開始繳費參保繳費期限為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2020-10-13 14:48:47? ?來源:福清新聞網 責任編輯:張碧芳 我來說兩句 |
福清新聞網10月13日訊 (記者 滕端欽) 2021年度福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已啟動,參保繳費期限為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限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今年個人繳費標準調整至310元/人,財政補助標準也相應調整為每人每年620元。此外,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資金可以為親屬續保繳費。 參保對象為按照屬地參保原則,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福清市戶籍的城鄉居民;幼兒園、中小學、職業高中、技校在校學生;在福清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居住證(有效期內)持有人;在福清市居住滿一年以上的非從業的港澳臺人員;在融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經縣級以上政府宗教事務部門認定的宗教教職人員及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的工作人員。 繳費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相結合,2021年度福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為310元/人,財政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620元。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特困供養人員、低保對象、重點優撫對象(含革命“五老”人員)、重度殘疾人、計生特殊家庭成員、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醫療救助對象;農村計生家庭獨子戶、獨女戶、二女絕育戶;精準扶貧醫療疊加保險保障對象,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全額資助。 已參加福州市城鄉居民醫保的參保人員,無需重新辦理居民醫保登記。首次參加福州市城鄉居民醫保的人員,按以下方式辦理:一周歲以內的新生兒由家長攜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到戶籍地社區(行政村)、醫保經辦機構,或通過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福州市智能審批”等渠道辦理參保登記。新生兒出生90天內參保繳費的,從出生之日起享受當年醫療保險待遇;新生兒出生90天后參保的,從繳費次日起享受當年醫療保險待遇。 城鄉居民可持戶口簿、身份證(或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戶籍地(或居住證登記地)的社區、行政村,或通過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福州市智能審批”等渠道辦理參保登記。 在校學生持戶口簿或身份證(或港澳臺通行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戶籍地社區(行政村)或所就讀學校辦理參保登記。 長期居住在融(一年以上)的非從業的港澳臺人員持港澳臺通行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到居住地戶籍地社區(行政村)辦理參保登記。 辦理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登記后,城鄉居民可通過以下4種繳費渠道辦理繳費:移動繳費,下載閩稅通APP、云閃付APP、“e福州”APP,關注“福建稅務”微信公眾號、“銀聯福建”微信公眾號,或者通過二維碼掃碼支付完成繳費;普惠金融服務點繳費,持相應的銀行卡到普惠金融服務點進行刷卡繳費;藥店代辦繳費,職工醫保參保人員持社保卡在定點零售藥店使用本人個人賬戶資金為親屬續保繳費(新生兒繳費業務除外);上門申報繳費,持有效身份證件及銀聯卡前往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大廳辦理繳費。 醫療保障范圍為參保年度內住院、門診大病、普通門診及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按政策規定享受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為確保城鄉居民享有醫療保障待遇,請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參保繳費。未在規定參保繳費期限(即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辦理參保繳費的城鄉居民(新生兒除外),允許其參保繳費,但設有60天的等待期,等待期過后再按規定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繳費之前和等待期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醫保基金不予支付。 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補繳費人員,個人繳費標準為310元;2021年7月1日之后補繳費人員,參保人應繳金額為9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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