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檢察院:法情結合辦案 彰顯司法為民
| 2020-11-26 09:35:39??來源:福州新聞網 責任編輯:張碧芳 我來說兩句 |
福州新聞網11月25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錢嘉宜 通訊員 倪秋玲)“多虧檢察官協調解決,才讓我們盡快獲得賠償。”不久前,一起案件的雙方當事人先后給福清市檢察院送來錦旗,對該院積極作為促成保險公司理賠表示感謝。 今年6月,該院受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肇事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認為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具有逃逸情節從而拒絕理賠。面對高額的賠償,丁某某無能為力,被害人家屬也未能從失去親人的悲痛中獲得慰藉,調解一度陷入僵局。 辦案檢察官精細審查卷宗,從卷宗中所體現的案發時現場視線昏暗、被害人躺在兩袋垃圾之間、乘客證言以及丁某某在事故后未有毀滅碰撞痕跡等多方面證據,認定丁某某的行為不屬于交通肇事后逃逸。 8月24日,為使案件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實現案結事了,福清市檢察院積極主動聯系保險公司,召開座談會,針對刑法上規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情節對保險公司進行釋法說理。9月21日,丁某某拿到保險公司理賠61萬元,向被害人支付了賠償款,案件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調解協議。 “盡職盡責一心為民,雪中送炭情暖民心”“便民服務,熱情高效”,兩面錦旗不僅體現了福清市檢察機關“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法治原則,還彰顯了司法為民的檢察溫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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