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實施落戶“零門檻”新政以來800余人落戶福清
| 2021-05-07 16:30:52??來源:福清新聞網(wǎng) 責任編輯:張碧芳 我來說兩句 |
福清新聞網(wǎng)5月7日訊(記者 陳凱婷)記者獲悉,去年12月,福州市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降低落戶條件壯大人口規(guī)模的若干措施》,全面開放落戶限制后,福清市公安部門積極做好相關工作,確保“想落盡落、有序落戶”,今年1月1日新政策實施以來,福清市通過“零門檻”政策落戶的人員達800余人,同比增長達65%。 “現(xiàn)在國家政策很好,我們以前將戶口遷到龍巖去,一直想回遷,但無法實現(xiàn)愿望,現(xiàn)在能遷回來,而且很快就能辦好。”近日,王先生來到福清市公安局,在戶籍窗口填寫《戶口遷入申報表》后,當天下午就拿到了新戶口本。 據(jù)了解,新落戶政策擴大親屬隨遷、投靠落戶的范圍,只要是近親屬都可以隨遷。同時,降低集體戶的設立條件,單位集體戶從業(yè)人數(shù)降至5人,并且商住樓也可設立集體戶。此外,外來人員來福清市租賃私有住房,該租賃房只要經建設主管部門登記備案,住房產權人同意,申請人、配偶及隨遷人員在本市范圍內無合法產權房屋的,均可申請遷移戶口。 “群眾可以自主選擇辦理窗口,一趟辦結。”福清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戶口在福建省內、福州市外的居民,可持相關材料直接到遷入地派出所申請;戶口在福建省外的居民,可持相關材料到福清市公安局戶口窗口申請《準予遷入證明》。此外,除了到縣級公安機關和派出所直接辦理外,群眾也可以通過“福建治安便民”“閩政通”“E福州”等微信公眾號、手機APP進行網(wǎng)上申請和提交材料,待公安機關先行審核通過后,再攜帶與網(wǎng)絡申請時一致的材料,到遷入地派出所相應窗口直接辦理,實現(xiàn)一趟辦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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