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稅務局講解政策 個體戶享受所得稅優惠
| 2021-11-25 11:46:24??來源:福州新聞網 責任編輯:張碧芳 我來說兩句 |
福州晚報記者 葉智勤 通訊員 鐘魁 “尊敬的納稅人,您好!您屬于個體工商戶,截至2021年第三季度,您自行申報的生產經營所得為40多萬元,符合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可以再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0月中旬,福清市某汽車配件店老陳接到了稅務干部政策宣傳輔導電話,收到了一份政策紅包。 電話里,稅務干部深入細致地為他普及了優惠新政,據測算,新政策共為該納稅人減免個人所得稅約500元。據介紹,該稅收優惠政策將持續至2022年底。針對這些規模較小的個體工商戶,福清市稅務局采取“一對一”的輔導方式,讓這些個體工商戶充分享受國家最新的優惠政策,讓稅收優惠政策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 案例點睛: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2號)第二條規定,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第三條規定,本公告執行期限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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