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礦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可獲獎勵
| 2022-05-20 11:57:27??來源:福清新聞網 責任編輯:張碧芳 我來說兩句 |
福清新聞網5月20日訊(記者 周露思)記者近日從福清市應急管理局獲悉,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福建局、福建省應急管理廳于4月18日印發《福建省礦山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明確對礦山重大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舉報獎勵辦法。 根據《通知》,對舉報礦山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的,獎勵金額按照行政處罰金額的12%至15%進行計算,最低獎勵3000元,最高獎勵30萬元。舉報人可以通過12345政務熱線、福州市應急管理局值班電話0591—83222311、福清市應急管理局值班電話0591—85229223,或者以書信、電子郵件、傳真、走訪等方式舉報礦山重大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據了解,礦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包括:未依法獲得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證照不全、證照過期、證照未變更組織生產、建設的;停產整頓、整合技改、長期停產停建的礦山未按規定驗收合格,擅自恢復或者組織生產建設的;非煤礦山外包工程隊伍和管理不符合有關規定的;瞞報、謊報礦山生產安全事故,以及重大隱患隱瞞不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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