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首批6家醫療機構正式實施DRG付費
2022-11-02 18:26:10? ?來源:福清市融媒體中心 責任編輯:陳雨婷 我來說兩句 |
福清新聞網11月2日訊(記者 滕端欽)日前,福州市醫保局、福州市衛健委聯合印發《關于開展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工作的通知》,明確福州市第二醫院等26家醫療機構于10月15日起正式實施DRG付費,我市共有6家醫院入列。 這6家醫院分別是福清市醫院、福清市婦幼保健院、福清市第二醫院、福清市第三醫院、福清市第四醫院和福清市第五醫院(高山鎮中心衛生院)。 通知還明確,根據《國家醫療保障疾病診斷相關分組(CHS-DRG)分組與付費技術規范》文件要求,參加福清市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患者,在福清市定點醫療機構所發生的中短期住院病歷(≤60天)原則上均應納入DRG付費實施范圍。 據了解,DRG付費,是按照患者的疾病類型、治療方法、病情嚴重程度等因素,將病人分入臨床病癥治療和資源消耗相似的疾病診斷相關組(即DRG組),每個組有相應的支付標準,以打包支付的方式進行管理,推動實現診療流程的規范及治療費用的可控。具體來說,就是根據患者的臨床診斷、治療方式、年齡、性別、住院天數、合并癥與并發癥及轉歸等因素,把病人分入相應的DRG組,并明確支付標準。 對患者而言,實行DRG付費后,一是原有待遇不改變。參保患者與DRG付費醫療機構結算住院費用時,仍以原付費方式(含按項目或按病種等方式)與醫療機構結算,參保患者按現行醫保待遇政策支付由個人負擔的費用,其余部分由醫保基金支付。二是參保患者就醫實惠得到提升。實施DRG付費后,以病組為單位打包付費,有助于促進醫療機構優化臨床路徑,規范診療行為,促進合理用藥,減少不必要的檢查和治療,從而控制醫療費用的不合理增長,減輕群眾就醫負擔,提升就醫安全感和獲得感。三是有助于促進醫療機構提升服務質量。DRG付費將診療過程相似、費用消耗相近的病例歸為同一個DRG組,按照統一的支付標準進行管理。推行DRG付費后,醫療機構將更關注藥品、耗材等成本,有助于引導醫療機構加強成本核算和管控,進一步規范診療行為,形成更高效、更優質、更精細的管理模式,提高服務質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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