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公布4起交通行政處罰 最高處罰5千元
| 2023-03-03 16:52:18??來源:東南網福清頻道 責任編輯:鄭夢婷 我來說兩句 |
東南網福清3月3日訊(本網記者 鄭夢婷)近日,福清市交通管理局公開今年2月23日至2月28日行政處罰情況,3個人和1企業因存在交通違法事實被行政處罰,共處罰金6900元。 據了解,因未取得《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資格證》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違反規定站點候客、客運班車不按照規定的線路行駛等交通違法事實,吳紹忠、林玉、陳鳳明及湖北省十堰亨運集團竹山有限責任公司武崇峰被處以行政處罰。 具體公示行政處罰情況如下:
福清市交通運輸局提醒:廣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請遵守相關交通法律法規,提高相關法律知識,切勿進行相關違法活動。 |
相關閱讀:
- [09-16] 徐云麗擔任省交通安全宣傳大使
- [09-15] 內聯外接 全域聯通——福清全面形成“公鐵海”立體交通網絡
- [08-23] 福清宏路街道開展文明交通宣傳
- [08-19] 多部門聯合開展交通勸導直播活動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