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首例!7人因非法傾倒建筑垃圾被行政拘留
2023-06-06 15:56:10? ?來源:壹福清 責任編輯:林學武 我來說兩句 |
5月30日 7人因非法傾倒建筑垃圾 被福清市公安局、福清市城管局做出 行政拘留并處罰款的處罰決定 這是福清首起非法傾倒建筑垃圾案 “誰把這些建筑垃圾堆到我們村來了?”“太沒道德了,海邊可不是倒垃圾的地方!”“這些建筑垃圾是要把我們村這個廢棄礦坑填滿嗎?”5月初,福清市公安局城頭派出所民警發現有群眾在網絡上反映:城頭鎮元洪碼頭海堤邊有人非法傾倒建筑垃圾。隨即,福清公安組織城頭派出所、治安管理大隊、交警大隊立即開展調查,并聯合福清市城管局、福州市福清生態環境局進一步查清事實真相。 經調取監控視頻、走訪調查取證后,民警初步查明:福清某建設有限公司負責人王某明在得知王某發未取得清運建筑垃圾資質的情況下,仍委托其負責清運建筑垃圾。王某發等人為牟取非法利益,聯系運輸車輛分別多次在城頭鎮山下村路邊、宏路街道南峰村一處廢棄礦坑、龍山街道恒大城附近和城頭鎮元洪碼頭海堤邊先后傾倒建筑垃圾共400方(300余噸),給周邊環境造成嚴重污染。該行為對當地環境以及居民的生產生活造成了極大影響,周邊居民反映強烈。 ▲嫌疑人指認傾倒建筑垃圾現場 對此,福清市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條第一項,對王某發等7名違法人員分別處以7至15日行政拘留,2023年5月30日,王某發等7人被送往福清市拘留所執行行政拘留。同時,福清公安交警大隊也依法對涉案車輛均按涉嫌改裝、未按規定粘貼反光標識等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款1500元,并責令其拆除擋板恢復原狀,有效維護了道路交通安全。此外,市城管局也依法對本案中相關違規行為予以處罰。 據了解,該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實施以來,福清市辦理的首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行政案件,具有一定的警示作用,極大震懾了違法分子,重拳出擊斬斷了不法分子以破壞和污染環境為代價,獲得利益的不法途徑。福清市公安局將以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為職責使命,自覺把經濟社會發展同生態文明建設統籌起來,用法治力量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凈化福清環境,建設美麗福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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