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證不到半年就離婚 法院判決彩禮返還協議有效
2024-09-04 15:53:06? ?來源:福州晚報 責任編輯:王倩雯 我來說兩句 |
近日,福清法院審結一起涉及彩禮返還的民事糾紛案件,再次明確了在雙方自愿且符合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彩禮返還協議的有效性。 據悉,原告莊某(男)與被告何某(女)于2023年10月經人介紹相識并迅速步入婚姻殿堂。然而,婚后因性格不合,雙方頻繁發生爭執,最終決定和平分手。2024年3月25日,兩人在民政部門辦理了離婚登記,并同時簽署了一份協議書。該協議書明確記載了莊某曾向何某支付彩禮20萬元的事實,并約定由何某分期向莊某返還彩禮共計10萬元。然而,協議約定的還款期限過后,何某僅返還了6萬元,剩余4萬元遲遲未能兌現,引發了此次訴訟。 福清法院在審理此案時認為,莊某與何某在離婚時所簽訂的彩禮返還協議,系雙方基于真實意愿達成的一致意見,且內容未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亦不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因此,該協議合法有效,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鑒于何某未能按照協議約定全面履行返還彩禮的義務,法院依法支持了莊某的訴訟請求,判決何某向莊某返還剩余的4萬元彩禮。(記者 林春長通訊員 王平 林怡佳) |
相關閱讀:
- [09-03] 夢想起航 福清學子開學首日風采
- [09-03] 福清交警全力維護校園周邊交通安全
- [09-03] 福清市紅領巾講解員風采大賽決賽舉行
- [09-03] 福清市十八屆政府第91次常務會議召開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 新出網證(閩)字12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 新出網證(閩)字12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