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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福清4月12日訊(記者 王倩雯 實習生 林靜雯)近日,信用福州官方網站公示了多起擅自處置建筑垃圾的行政處罰,最高罰款金額達1.4萬元。
其中,福建立承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福清市福印渣土運輸有限公司、福清富創渣土運輸有限公司因未經核準擅自處置建筑垃圾,違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被福清市城頭鎮人民政府分別處以罰款1.4萬元、1.2萬元、1.2萬元;福建省融鼎渣土運輸有限公司、福清市騰鑫運輸服務有限公司因未經核準擅自處置建筑垃圾,違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均被福清市龍江街道辦事處進行警告教育并罰款5000元。
記者獲悉,4月11日,福清市城市管理局發布了關于福清市專項整治生活垃圾“混裝混運”的公示。該公示明確表示,福清市將采取明查暗訪等形式,對垃圾分類屋(亭)、集中收運點等桶車銜接點位以及市民投訴舉報的問題開展執法檢查。公示中還包括福清市24鎮街投訴電話、電子郵箱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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