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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短視頻平臺興起,越來越多的自媒體從業者通過發布短視頻吸引流量。然而,部分網紅為了博眼球、賺流量,不惜觸碰法律紅線,最終承擔不利法律后果。近日,福清法院審結了一起抖音網紅為博流量造謠某企業非法加工銷售“淋巴肉”的名譽權糾紛。
去年5月,福清市場監管部門接到舉報:福清某企業收購非法加工銷售的淋巴肉。經核查,該企業確實存在收購淋巴肉的行為,但淋巴肉并未流入食品加工環節,而是用于銷售給下游企業制造飼料油,且該企業已取得相關資質。這本是一起正常的商業行為。
然而,抖音網紅林某為博流量,在明知市場監管部門核查結果的情況下,仍然將跟蹤拍攝的淋巴肉流向及核查全過程視頻分段分多日發布。第一段視頻因該企業舉報而被平臺限制推送時,林某仍然再次發布。
林某為視頻貼上“食品安全”的標簽,通過“擠牙膏”式的發布策略持續制造話題熱度,甚至在視頻中運用“淋巴肉到底是流向餐桌還是用到食品油上”“不良商家”“做賊心虛”“非法加工淋巴肉”等語言引導網友對該企業產生誤解。
視頻發布后,迅速引發網友熱議。大量網友指責該企業。即使林某最后發布了關于市場監管部門核查結果的澄清視頻,仍然未挽回網友對該企業的信任。
福清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民法典規定,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譽。本案中,林某在明知該企業收購淋巴肉用于銷售給下游企業制造飼料油的情況下,為獲取更多關注,刻意將完整視頻分段分多日發布,并用“不良商家”“做賊心虛”等詞語形容該企業,用“食品安全”“餐桌”“食品油”等詞語引導公眾誤以為該企業存在違法行為,導致該企業名譽權受損。林某的行為已構成名譽權侵權,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法院判令林某刪除案涉相關視頻,向該企業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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