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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新聞網7月15日訊根據省委、福州市委工作部署,福清市從7月1日起正式調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低保)和特困人員供養標準,進一步提升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切實將黨和政府的關懷溫暖送到群眾身邊。
此次調整后,福清市低保標準提升至每人每月970元,該標準占上年度全市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的32%,充分體現了社會救助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動態適配。在特困人員供養標準方面,分散供養的全自理、半護理、全護理對象每月供養標準分別提高至1490元、1810元和2140元;集中供養全自理人員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1780元,集中供養半護理、全護理人員標準則繼續保持每人每月3187元和3884元,確保不同供養形式、不同護理級別的特困人員都能獲得精準保障。
社會救助標準的提高直接關系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質量,也是踐行民生關懷的具體體現。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福清市將以此次提標為契機,持續深化“整治社會救助不到位問題”專項行動,把解決群眾身邊實事作為工作重點。通過加強兜底性民生工程建設,精準防范化解救助領域風險隱患,推動社會救助政策不折不扣落地見效,讓困難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
據了解,此次標準調整是福清市順應經濟社會發展態勢、保障困難群眾共享發展成果的重要舉措。通過建立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救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有效滿足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全市民生保障工作注入堅實動力。同時,為構建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奠定了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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