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整治出租車運營亂象 不給打表停業兩個月
www.bjjht.com 2015-01-21 09:20:59? ?來源:福清僑鄉報 我來說兩句
本報訊 記者昨日從福清市交通局獲悉,為遏制出租車市場運營亂象,該局出臺了進一步加強出租車管理若干意見,對出租車不打表亂收費行為將予以停業整頓2個月的處罰,并從即日起實施。 多年來,出租車運營不打表、亂收費、拒載以及無從業資格證人員從事出租車經營等亂象飽受市民詬病,也備受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關注。為此,市交通局曾于2014年11月20日發出公告,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出租車違章行為投訴獎勵活動。從發布公告至今,交通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已處理群眾投訴出租車違章運營案例28起,但出租車不打表運營等亂象依然存在,并有愈演愈烈趨勢。為整治出租車亂象,日前,市交通局再度出臺《關于進一步強化出租車管理的若干意見》,以確保春運期間出租車運營市場的健康有序。 《意見》中規定,出租車駕駛員不使用或不按規定使用計價器收費的,除有關規定處罰外,對該車實行60天停業整頓;未取得有效《出租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的人員從事經營活動的,除有關規定處罰外,對該車實行60天停業整頓;出租車駕駛員未取得服務監督卡從事運營的,除有關規定處罰外,對該車實行30天停業整頓;發現計價器、GPS不能正常使用的,除有關規定處罰外,對該車實行停業整頓30天。以上被停業整頓的出租車必須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地點并上交營運證、行駛證及車輛鑰匙,拒不執行的,由許可機關收回該車經營權。 同時,出租車駕駛員本年度內因無服務監督卡從事經營活動被處罰2次或者不打表、亂收費被處罰達2次的,相關出租車企業要予以辭退并列入“黑名單”,福清市出租車企業均不得予以錄用,擅自聘用“黑名單”中人員的企業,由許可機關收回“黑名單”人員所駕駛的出租車經營權。此外,出租車公司應實行公車公營,發現“轉包”的,一經查實,由許可機關收回該車輛的經營權,并對舉報人予以1000元獎勵;一家公司累計發現并查實2次車輛被“轉包”的,由許可機關收回該公司10%車輛的經營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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