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法院:律師援助及量刑協商制首次試水
www.bjjht.com 2015-10-28 08:51:48? ?來源:人民法院報 我來說兩句
近日,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依法適用刑事速裁程序公開審理一起盜竊案。庭審中,福清市人民檢察院在向法庭提出量刑建議時,接受了本案法律援助律師謝廷芳的提議。這是福清法院在刑事速裁中嘗試律師援助及量刑協商制的第一案。 本案中,考慮了謝廷芳的提議,福清檢察院將量刑建議從“有期徒刑七個月以上十個月以下”調整為“六個月以上九個月以下”。鑒于被告人有坦白情節,且追回部分贓物,福清法院當庭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宣判后,被告人潘某如釋重負:“之前沒有聘請律師,我對這個案子一點底也沒有。幸虧法院協調司法局為我安排了一名法律援助律師,心里踏實多了。對于這個判決,我服!” 根據刑事速裁程序的制度設計,如被告人當庭認罪、同意量刑建議和適用速裁程序的,在庭審階段一般不再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針對司法實踐中一些被告人法律素質較低且多數無力聘請律師的現狀,福清法院牽頭當地檢察機關、司法行政部門積極推動并構建律師援助制度和量刑協商制度,以此兼顧公平與效率,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審判程序正義。 根據規定,在犯罪嫌疑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情況下,行政司法機關應當提供法律援助。援助律師的職責在于:在審查起訴階段介入,直面犯罪嫌疑人聆聽辯解;審查案件事實、定性準確與否;幫助犯罪嫌疑人進行程序選擇,以及與公訴人就刑罰種類、刑期、認罪認罰從寬幅度、刑罰執行方式等進行量刑協商。 據福清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陳玉官介紹,律師援助制度及量刑協商制度的試行,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訴訟權利、確保刑事速裁“減程序不減權利”的同時,也為將來探索刑事速裁程序書面審理制度提供有力保障。 作為福建法院刑事速裁改革試點單位,福清法院堅持在法律的框架內先行先試,全力推動改革落地。該院出臺速裁程序實施細則,對刑事速裁的適用范圍、程序、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訴訟權利保障等問題進行細化,同時落實配套的獨任審判、當庭宣判等措施,優化司法資源配置,促進“簡案快審、繁案精審”。據了解,自試點工作開展以來,福清法院共審結刑事速裁案件208件219人,平均審理期限僅為3.42天,當庭宣判率達100%,被告人實際上訴率僅為0.48%,實現了審判效率高、服判息訴率高的目標,確保適用刑事速裁程序審判案件既快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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