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永鴻文化旅游城二期趕工期 未審批毀壞林地
www.bjjht.com 2015-11-10 14:31:41? ?來源:福州晚報 我來說兩句
福州新聞網11月10日訊(福州晚報首席記者 陳鴻星)福清永鴻文化旅游城二期項目的負責人潘某為趕工期,在沒有審批的情況下,大量毀壞林地。日前,他被福清市法院以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并處罰金10萬元。 2006年1月20日,福建永鴻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下屬子公司福清雙林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與福清海口鎮岑兜村村民委員會簽訂合同,向岑兜村租賃位于海口鎮岑兜村大真路段西側的集體土地219.6095畝。 2012年前后,福建永鴻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開始在福清市投資建設文化旅游城項目。 2014年5月6日,永鴻文化旅游城二期項目前期工程,被以內部承包的形式交由福建永鴻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潘某負責。 2014年5月,潘某為趕工期,在沒有獲得政府審批的情況下,雇傭工人使用挖掘機對承租的岑兜村集體土地進行清表、挖掘、平整等。 至2015年1月中旬,潘某等人在平整出的土地上建造“水上樂園”使用的基座、安置設備及堆放建筑使用的鋼筋材料,造成大面積土地被破壞。 經司法鑒定,被破壞土地面積總計47.3畝,其中林地面積39.5畝,非林地面積7.8畝。 2015年7月,潘某向福清市公安局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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