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福清的何女士被人用撿錢分錢的老騙術騙走3萬多元。日前,福清市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周某、張某、楊某、陳某,對正處于哺乳期的向某作出相對不捕決定。
今年10月27日7時許,何女士路過福清市石竹街道西環路,男子張某從她身邊走過時口袋突然掉出一疊百元大鈔。在何女士還沒反應過來之際,另一男子楊某從何女士身后沖出將錢撿起。
接著,楊某便回頭提議要與何女士一起分錢,何女士爽快地答應了。何女士跟著楊某往巷子走去,這時張某回頭找了過來懷疑何女士和楊某把其掉落的錢私藏起來并稱該錢款是其老板陳某的,要找陳某來處理此事。
沒過多久,陳某便追了上來,問何女士及楊某是不是撿了他的錢,并要求搜查何女士及楊某。
隨即,陳某便搜查了楊某。見狀,何女士也將其隨身攜帶的包打開給陳某檢查。接著,陳某又要求去銀行驗證何女士和楊某銀行卡中是否有多出來的錢款,并要何、楊二人用他的手機打銀行工作人員的電話查一下有沒有存錢記錄,楊某用陳某的手機打了銀行電話,并向電話里的“工作人員”說出了他的姓名、銀行卡號的尾數及銀行卡密碼,查詢了轉賬記錄。
隨后,陳某讓何女士也用其手機給銀行的“客服人員”打電話。何女士便將其姓名、銀行卡的尾數及密碼告知了該“工作人員”.掛斷電話后,何女士打算離開。陳某便稱何女士肯定是撿了錢才要離開,并要求何將銀行卡給他查詢。
為了證明清白,何女士就將裝有銀行卡、兩部手機、兩百多元現金、身份證的挎包交予陳某。陳某便拿著何女生的挎包離開現場,沒多久楊某便說他去查一查錢款給陳某看也離開了。
何女士在原地等了許久不見陳某及楊某回來,此時,她終于發現被騙便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福清警方于11月5日在長樂市兩灣工業區路段抓獲犯罪嫌疑人陳某、張某、楊某,11月6日在長樂市區會堂路附近抓獲犯罪嫌疑人周某、向某。
原來,在這起騙局中,周某、向某負責望風。騙得何女士的挎包后,5名嫌疑人就開車到銀行通過ATM機取走卡上2萬元,又到珠寶店購買了一條金項鏈、一條金手鏈、一枚金戒指,刷卡消費人民幣13227元。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