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南網6月30日福清站訊(記者 黎臻懋 見習記者 王晶)近日,市民汪女士向東南網福清站投訴稱,她家的房子與其鄰居余先生家占地近500平方米,已蓋13層并且封頂,目前正在裝修的房子相隔僅約1米,在樓房安全上存在嚴重的風險。此外,余先生在建房時將汪女士家的圍墻推倒,承諾20天后建回,1年過去,仍未將其建回。汪女士希望有關部門能夠解決此事。
承諾建7、8層,卻成13層


在福清市龍田鎮東營村村委會正對面數十米處,一棟高達13層的建筑顯得特別矚目。記者看到,該棟建筑已封頂,4層以上的外墻已貼瓷磚,但1至3層的外墻尚未貼瓷磚,腳手架和部分防護網也還留著。房子前方空地堆積了各種建筑材料,一名建筑工人正在底樓出口的一側砌磚。

汪女士是該棟建筑的鄰居,她家的房子與該棟建筑相隔僅約1米。汪女士表示,2015年3月,戶主余先生開始拆除舊房建新房,在未告知她的情況下將她家的圍墻也拆了,后來經過調解人的調停,余先生答應20天后將圍墻重建回去,直至現在,1年已過,仍未實現。


汪女士還表示,當初建房時,鄰居余先生曾答應過,房子只會建7、8層,現在卻建了13層,當時余先生房子的地基緊貼著汪女士房子的墻角和地基挖了數米深,導致汪女士房子的地基裸露在外長達1年多,一度被雨水沖刷,直到今年6月才回填。此外,汪女士兩棟房子的頂樓連接處出現了一條大裂縫,汪女士懷疑這是余先生的房子建得與自家房子太近,受其影響導致的。

汪女士說,她一家人常年在外,今年回家,發現這些問題。后來與鄰居溝通未果,尋找政府幫助也沒有給出具體說法。汪女士遂求助媒體希望事情能夠得到解決。
隨后記者聯系了調解人,調解人表示,余先生當初是在挖地基的時候不小心將汪女士家的圍墻推倒,余先生答應待房子建完之后就會將其建回。
戶主:舊房改造有通過審批
記者聯系了違建戶主余先生,對于他的樓房對鄰居汪女士家的房子造成影響一事,余先生表示,汪女士可以請有關技術部門對房子進行鑒定,如果真是他的房子造成的,該怎么賠償就怎么賠償。
“因為我自己在外就是搞房產工程的,所以我對這些都是很注意的,在設計的時候,都有請設計企業對這些基礎進行鉆探。”余先生說,他房子的地基是不會影響到汪女士家的房子的,而且他的房子地基深度和汪女士家的房子地基深度是一樣的。
對于推倒圍墻還未建回一事,余先生表示,當初在挖基地的時候,因為汪女士家的圍墻與地基緊隔,所以圍墻就倒了,目前架子還沒撤完,一旦撤完就馬上砌回去,原地、原樣、原高度,協議內容也是這么定的。
另外,余先生還表示,他這棟房子原來是危房,家中人口也比較多,所以拆了舊房建新房,有舊房改造的審批手續,自己有多少地就蓋了多大。對于為何蓋得這么高,余先生說,村里面也都有蓋10層8層的,所以當時就蓋高了些。記者提出是否能看樓房審批的手續,余先生拒絕。
多次讓其強制下架也未能阻止其成功封頂
24日,帶著市民的訴求和疑問,記者來到龍田鎮東營村委會尋找相關負責人了解情況。據村委會工作人員介紹,村委書記和村主任都在龍田鎮政府開會。記者隨即前往龍田鎮政府尋找相關負責人了解情況。
在龍田鎮政府,黨委宣傳統戰委員楊秀英幫記者聯系到“兩違”相關負責人龍田鎮黨委副書記吳和平,因他正在下鄉執法中,未能做具體解釋。
25日,記者再次聯系吳和平,其表示剛接手這項業務,對此事并不熟悉,向記者推薦了村建辦負責人梁主任。梁主任表示這棟房子屬于違建,之前進行過制止。記者又向其了解制止行動的具體信息,梁主任表示工作正忙,向記者推薦了執法隊隊長林杰祥。
林杰祥表示,自從他2015年8月接手處理該違建時,該棟房子已建成11層。在2015年9月和10月曾多次下發責令停止違建通知書給違建戶主,以及通知供電供水部門對其進行停水停電。


“當我們(執法隊)下去執法的時候,他(違建戶)就叫村里的老人和婦女來現場搗亂,甚至暴力抗法,不讓我們執行。在拆11、12層的時候,我們把鋼筋從地面最低處給切掉,他都能通過工程手段給接上。”林杰祥表示,該違建戶主從事建筑行業,有人員和設備技術支持,不僅在周末和晚上加蓋,連執法隊剛切斷的柱子都可以在短時間內快速修建回去,繼續加蓋。
建至11層之前為何沒有成功將其制止?
對于為何該違建在建至11層之前沒有將其成功制止,林杰祥表示他對接手之前的情況并不清楚,向記者推薦了其接手之前的相關負責人龍田鎮副鎮長陳巧明。
陳巧明說,這件事情現在不是他分管,后面很多事情也沒有參與,不方便說,只向記者表示一直在跟進的村建和國土部門會知道具體情況。
記者轉而再次聯系村建辦負責人梁主任,其表示執法隊長有換人,但相關材料都有移交到隊長林杰祥手中,所以相關信息還是需要問他。
28日上午,記者再次前往龍田鎮政府。在執法隊隊長林杰祥辦公室,林杰祥向記者出示了其上任以來對該違建采取的制止措施的相關照片和文件:
9月14日,龍田鎮政府通知龍田鎮供電所對違建戶進行停止供電。

9月15日和21日,龍田鎮政府向違建戶主余先生2次下發《責令停止違法建設通知書》(龍政建(2015)停字第162號、龍政建(2015)停字第168號)。


10月8日,龍田鎮政府再次通知龍田鎮供電所對違建戶進行停止供電。

10月28日,龍田鎮政府又通知國網福清市供電公司和福建投資集團(福清)水務公司對該違建戶停水停電(龍政[2015]143號、龍政[2015]144號)。


對于停水停電之后為何還能進行施工,林杰祥表示,農村情況復雜,村里電工都被違建戶主買通了。
對于其任前的情況,林杰祥表示不知情,交接時也并未接收到相關的材料,之前的情況還是要問當時的分管領導陳巧明副鎮長。記者隨即前往陳巧明辦公室,未找到人,打其電話也未接通。
隨后,記者聯系宣傳統戰委員楊秀英告知其目前情況,希望能幫忙協調。楊秀英告知記者東營村村委書記知道此事,也可以問他。記者隨即再次前往東營村委會。村委書記陳承能表示這棟房子是舊房改造,已通過審批,但對這棟建筑是違建之事完全不知情,要問就要去問龍田鎮村建辦。
鎮政府:舊房改建有申請 不符規劃未通過審批
30日,經過楊秀英幫忙與各部門及人員的協調,記者了解到在4月27日、6月3日和7月28日,該違建戶分別建至5層、6層和8層的時候,龍田鎮政府對其下發《責令停止違法建設通知書(農村)》(龍政建(2015)停字第048號、龍政建(2015)停字第098號、龍政建(2015)停字038號)。



楊秀英表示,其在負責人那里了解到,期間,執法隊多次到現場進行執法,每層都有進行拆除,但是違建戶主在執法薄弱的時候連夜進行搶建。
針對樓房是否有通過鎮政府審批一事,楊秀英了解后表示,戶主以舊房改建為由,通過自己和兩個兒子三戶的名義報批過,因不符合規劃所以沒有批準,但他仍認為自己是舊房改建。
據了解,余先生報批舊房改建原土地證用地面積合計約201平方米,因該處不符合規劃無法審批,當余先生認為其系舊房改建,在鎮政府發出停建通知及多次組織統一行動情況下,仍利用節假日、晚上等執法力量薄弱時間頑固搶建,為十三層主體,一層建筑占地面積約48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5200平方米(其中第十三層約170平方米)。
住建局:樓房是否安全需鑒定
對于該違建是否會影響到周邊建筑的安全,記者采訪了福清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林愛光。林愛光說,就目前的情況還無法明確作出答復。
“這需要委托專業的第三方機構做安全質量鑒定,沒做過鑒定,就沒辦法確定有問題還是沒問題。要看它(樓房)原來是怎么設計的,從設計文件里面查看基礎孔樁打多深,下面地質狀況如何等一整套資料,第三方質量監督機構要根據這些資料作出認定。”林愛光表示。
律師:推倒他人圍墻需擔責
對于汪女士的遭遇,福清寬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表示:
如果圍墻是合法建筑,那么可以根據《物權法》第三十六條:“造成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的,權利人可以請求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以及第三十七條規定:“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請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用以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律師還表示,如果圍墻也是違法建筑,那對方推倒圍墻,可能就沒有侵權。但是也存在對其他財物財產權的侵害,例如圍墻的材料。同時,屬于違法建筑的圍墻需要相關部門來拆除,其他普通自然人是沒有權限擅自拆除的。此外,目前對違法建筑侵權的法律界定不夠明確,很多事例需要具體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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