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反映關于福清江鏡鎮岸兜村河長制度的疑問
回應:不屬于河長制實施范圍
www.bjjht.com 2016-07-13 17:06:16? ?來源:東南網福清頻道 我來說兩句
東南網7月13日福清站訊(記者 黎臻懋 見習記者 王晶)近日,有網友在東南網《直通屏山——福建省委領導留言板》留言稱:“福清市江鏡鎮岸兜村集體所有的河道屬于河長制的范圍嗎?河長承包農村集體的河道需要錢嗎?現在河道被承包,承包者只管抓魚,根本沒去管理河道。”【留言詳情】 水利局:江鏡鎮河道不屬于河長制范圍 福清市水利局水政科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福清市只有流域面積達50平方公里的河道才有實施河長制,例如龍江、大北溪、虎溪、漁溪等,江鏡鎮沒有列入河長制范圍的河道。其他小型河道是由鄉鎮或是村委自主分級管理。 “在農村,尤其是江鏡鎮,這些河道都不能稱之為河道,只是溝渠。”水政科負責人表示,因為江鏡鎮靠海且地勢低洼,村里自己挖出河道和池塘來蓄水灌溉,所以這些溝渠大都擁有蓄水、灌溉、排洪、養殖和景觀等多種功能。 村委:渠道承包,村民自主管理 記者來到江鏡鎮岸兜村村委會了解相關情況,岸兜村黨委副書記陳峰表示,村外河道嚴格意義上來說屬于渠道,是土地整改時挖的,用于農業灌溉。 “由于村委會管理人員不足,加上水污染比較嚴重時,治理費用村委也承擔不起,便采用公開招標的形式,讓村民自行管理。如今渠道是承包給村民自行管理。”陳峰表示,渠道承包給村民,村民可合理運用,比如進行水產養殖等。 據介紹,之所以讓村民管理,一是在防洪季節,村民可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采取一些排洪措施;二是針對水污染,清污工作都由承包村民清理;三是在沒有水的情況下,引水工作也都由承包村民負責。 記者就渠道管理不當出現問題提出疑問,陳峰表示,村委會會定期監督檢查渠道,如果出現水污染嚴重或管理不得當的情況,村委會會將承包權收回,上報鎮政府再進行公開招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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