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宰生豬偽造檢驗標識 福清4男子分別獲刑
www.bjjht.com 2016-07-28 09:10:15? ?來源:福清法院 我來說兩句
近日,福清法院審結了一起私宰生豬案件,四名涉案男子分別獲刑。 2011年初至2014年底,福清男子倪某協同林某明、林某兵和吳某等人共同在福清市龍山街道租賃了一出租房用于私宰生豬。為確保豬肉進貨渠道,倪某和林某明定期聯系福清市上逕鎮的數個養豬場定購生豬。 倪某等四人還私通某獸醫站工作人員,使用來源不明的刻有“福建”、“肉”、“05”字樣的肉品品質檢驗章蓋在私宰生豬豬肉上。 四年間,四人共同私宰、銷售生豬約2000頭,每頭生豬重約230斤,每百斤生豬平均進購價約人民幣680元,每頭生豬平均銷售價約人民幣1864元,銷售總額約為人民幣372.8萬元。 福清法院經審理認為,吳某、林某明、林某兵、倪某四人的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判處吳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12萬元;判處林某明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10萬元;判處林某兵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10萬元;判處倪某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關新聞
- [ 2016-07-28 ]融籍愛心企業送錢送物到閩清
- [ 2016-07-28 ]平均每月開4家新店 年銷售額可望破億元
- [ 2016-07-28 ]新買彩電尺寸“縮水” 商家抵賴不換產品
- [ 2016-07-28 ]小區住戶污水倒灌廚房 多年難以解決
- [ 2016-07-28 ]駐融福建海警官兵為學生們上安全教育課
相關評論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