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轉賬短信行騙 福清一小伙獲刑九個月
www.bjjht.com 2016-12-12 16:49:11? ?來源:福清法院 我來說兩句
東南網12月12日福清站訊(通訊員 林芳 林怡佳)當面交易蘋果二手手機,明明買家已經出示了匯款短信,賣家卻遲遲未等到匯款,錢去哪兒了?近日,福清法院審結了一起偽造轉賬短信詐騙案件。 2016年8月11日11時許,薛某來到福清市玉屏街道某店內,向店主蔡某提出購買一部二手金色蘋果6代手機,雙方約定以2800元的價格成交,蔡某遂將蘋果6代手機交給薛某。 薛某在數次嘗試信用卡付款未果后,讓蔡某提供一個銀行卡號,由其朋友向該銀行賬號轉賬支付。隨后,薛某假裝與朋友進行通話,并偽造了一條內容為當日下午五點有6000元將轉入蔡某上述賬戶的短信,向蔡某謊稱已經轉賬完畢。蔡某信以為真后,薛某又以其朋友向蔡某的銀行賬戶內多轉賬3200元為由,要求蔡某將該筆錢款返還給他。薛某在蔡某店內又購買了一包價格為20元的香煙,隨后蔡某通過支付寶賬戶將扣除香煙金額剩余的3180元轉賬給薛某,薛某得手后攜帶手機離開。 之后數日內,蔡某見6000元一直未到帳,多次向薛某催討,薛某均以各種理由推脫不還。后薛某害怕蔡某報案,遂將2000元轉入蔡某的支付寶賬戶。經福清市價格認證中心價格鑒定,上述金色蘋果6代手機價值人民幣2769元。 薛某于2016年10月12日被公安機關抓獲,到案后如實供述上述事實。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六十四條的規定,福清法院判決如下:薛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責令薛某退賠蔡某人民幣三千九百六十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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