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海口鎮李厝村:十畝農田莫名成工業用地
www.bjjht.com 2017-06-09 17:07:06? ?來源:福建法治報 我來說兩句
6月9日訊 耕地保護是關系我國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全局戰略問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必須長期堅持的一項基本國策。然而在福清市海口鎮李厝村,有人卻為了獲得經濟回報擅自將耕地轉硬化、變更為建設用地。接到投訴后,記者赴李厝村進行采訪。 從李厝村通往305省道的道路名為海安路,這也是李厝村居民外出的必經之路。這條路的兩邊本來遍布著綠色的農田,而如今,一些廠房、倉庫之類的工業建筑物居然出現在農田之中,顯得與環境格格不入。“要搞工業,福清有的是工業區,為什么一定要侵占農田來建廠呢?” 日前,記者從李厝村出發,沿著海安路往305省道方向,在路的右邊,有一處被圍墻圈起的倉儲用地,有7畝左右。圍墻的旁邊隔著機耕路就是綠油油的稻田,據村民周伙平、郭世太、周桂良等村民介紹,這片被稱作南營園東垅邊的農用地上建的倉庫是違建的。從2016年11月起,開始填地造廠,不僅把圍墻內的農田全部硬化,還侵占了東垅一片土地的機耕路和排水渠。 針對村民反映是村書記郭圣春等人占用田地違建的,郭圣春回應說,原來這塊地是他于2009年5月向村委會租的。他拿出當年與村委會簽訂的租地合同告訴記者,當時共租了5畝。郭圣春回憶,在2012年7月前后他當上村支部書記,之前約兩個月,即2012年5月前后,他把7畝多的地轉租給本村村民李自強了,即租給福清市匯東建材有限公司,租期是15年。為何只租5畝,卻在轉租時變成7畝多?郭圣春拿出了與村民郭世清簽訂的合同并解釋說,除了這5畝外,他還向郭世清租了另外兩畝半地,所以總共七畝半。記者請郭圣春拿出5畝地是村委會的依據。他解釋說,按原則,地不是村委會的,村委會當時只是幫忙牽頭租出去的。 那么既然租的是耕地,為什么把這固化變成建設用地呢?郭圣春解釋說,改變土地性質非自己所為,自己不應承擔違法的法律后果。 對于郭圣春的辯解,幾位村民提出了質疑,并拿出了頭銜為“中共福清市海口鎮李厝村支部委員會”的機動田情況登記。據這份記錄,村干部郭雙興是經辦人。建倉庫的幾畝田地是周桂良、周述彬等幾位村民所有的責任田,而非村委會的。據郭圣春與村委會簽訂的合同顯示,這些年來由于租地,郭圣春應繳納租金14萬多元,但是這些費用都沒有到周桂良、周述彬等幾位村民手里。 而在離這片倉庫僅兩百米左右的海安路東邊,同樣屬于李厝村的兩畝多耕地成了泓達石材公司的建設廠房。石材廠帶來的粉塵、噪音和污水污染著環境,嚴重影響了周邊村民的生活。 關于這塊地的來源,泓達石材公司人員向記者出示了該公司吳姓負責人與村民郭澤欽簽訂的一份期限為15年的廠房租賃合同。郭圣春告訴記者,這片廠房原來是田地,那是郭澤欽從村民那里買來的。至于郭澤欽是向誰買的?郭圣春未正面回應。 相隔約200多米的地方,兩處共計約10畝的耕地被擅自變更為建設用地,村民們表達了強烈的反對意見。 記者在海口鎮政府采訪了鎮長陳立泉,他表示,鎮政府會深入調查這些事,依法處理。福清市國土局、規劃局等部門就此事表示,上述兩塊土地的項目沒經審批,因此改變土地性質違建廠房屬于違法,他們會認真調查并查處。 法學專家、廈門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劉國田認為,私下買賣耕地是違法行為,即使在自己的責任田上建房,也須經國土、規劃、建設等部門審批,更不能擅自改變土地性質而違建廠房。因此,依照法規,廠房應依法拆除,予以復耕。 關于此事,本報將繼續追蹤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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