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發布首期限制消費令
www.bjjht.com 2018-03-05 09:04:32? ?來源:福建法治報 我來說兩句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3月2日訊 記者近日從福清市人民法院執行局獲悉,為更好地打擊“老賴”,在曝光失信被執行人、發布執行懸賞令之后,該院又創新舉措——在該院公眾號等網絡媒體發布限制消費令,三管齊下對“老賴”的“信用、財產、消費自由”進行限制,壓縮“老賴”生存空間。 2月24日,福清法院共對10個被執行人發布了首期限制消費令。針對已被發布限制消費令的被執行人,群眾在見到有高消費的情況時,可以向福清法院監督、舉報;經法院查證屬實,將對其依法予以罰款、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介紹,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后,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準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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