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一超市因涉嫌銷售三無凍豬肚被行政處罰
www.bjjht.com 2018-06-27 15:19:27? ?來源:東南網福清頻道 我來說兩句
東南網6月27日福清站訊(記者 王正夏)近日,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公開14起行政處罰信息。其中,福清市福某超市嘉鑫銀座店因涉嫌銷售三無凍豬肚被福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據了解,當事人于2018年3月13日從福清市江陰福某龍超市有限公司購進15公斤無外包裝、無標簽的預包裝冰凍豬肚。該批冰凍豬肚的進價為23.54元/公斤,進價成本353.1元;售價33.98元/公斤,貨值金額計509.7元。至案發之日止,當事人共售出該批冰凍豬肚7.4公斤,違法獲利77.26元。 福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當事人銷售上述無外包裝、無標簽預包裝冰凍豬肚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的相關規定。同時,該行為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所指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參照《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機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FZ01SY-CF-5522的相關規定,建議對當事人作出沒收在扣的7.6公斤無外包裝、無標簽預包裝冰凍豬肚,沒收違法所得77.26元,并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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