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9月27日福清站訊(記者 王正夏)看車時當面向銷售人員指定了“心儀”車輛,事后竟發現,自己實際購得的車輛并非當時指定的那輛。近日,家住福清市江陰鎮的陳女士向東南網福清頻道反映了她的“遭遇”。
購得的車輛與看車時的不同 消費者提出質疑
陳女士介紹,20日,她和家人前往位于福清市石竹街道清榮大道中段的福建波士運達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訂購奔馳汽車。
“交好首付后,我便與銷售人員一同去倉庫看車。當時,我就跟銷售人員指明,我要現場看到的這輛車?!标惻扛嬖V記者,出于謹慎考慮,她還順手將現場看到的那部車子的車架號拍下。
讓陳女士怎么也沒想到的是,自己順手拍下的照片竟真起了“作用”。
24日,4S店將陳女士購得車輛的信息發送給她。通過核對,陳女士發現,4S店發送的車架號信息與自己當時拍攝的并不相同。對此,陳女士懷疑4S店提供了一輛存在問題的車給她。
“如果車子沒問題,4S店為什么在沒有告知的情況下擅自調換車子。如果我當下沒有拍下車架號,豈不是完全被蒙在鼓里?!标惻空J為,車子如果要進行調換,4S店也應該先征求她的意見。
4S店:是按正規流程進行操作的
隨后,記者聯系上4S店銷售經理陳先生。
“由于店內銷售人員眾多,我們一般都是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則交付車輛,不會為某一位消費者預留特定的某一輛車?!标愊壬硎?,正常情況下,銷售人員在訂車時只會與消費者確認車型、顏色及其他的配置信息,并不會特地確認車架號。
陳先生還告訴記者,陳女士看車時有提起購買所看車輛一事,并私自拍下車架號信息,但事后并沒有將具體的車架號信息反饋至4S店,也未書面簽訂協議指定購買該輛汽車。所以,4S店只能按正規流程將滿足陳女士正常要求的車輛交付給她。
“為了讓陳女士有個好的購車體驗,我們交付給陳女士的車輛還是最新到店的。如果她對車子的質量不放心,需要第三方進行鑒定,我們也會積極配合。”陳先生表示。?
律師:若看中一部車子 需書面約定車架號等信息
對此,律師表示,根據《合同法》,消費者購買新車時,如果已經看上了一部車子,和經營者僅僅在書面合同中約定車輛的型號,但未約定車架號或發動機號等信息,則車行僅僅負有履行交付合格同型號車輛的義務。
在上述案件中,陳女士未能提供聊天記錄、微信或者語音記錄明確指定某輛車子作為交貨標,且未與4S簽訂書面協議,因此,4S店并未存在欺詐消費者的行為。
此外,律師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新車時,如果已經看上了一部車子(非此車不要),那么需要在書面合同中明確約定車輛的型號、車架號或發動機號等信息,如此一來,車行就應當履行該約定義務。
陳女士拍的車架號(陳女士 供圖)
4S店出示的車輛信息(陳女士 供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