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買的電壓力鍋煮飯經常夾生 商家拒絕退換
www.bjjht.com 2016-01-06 09:11:57? ?來源:福清僑鄉報 我來說兩句
本報訊 “一個月前購買的電壓力鍋,煮出的飯經常夾生,想換貨,商家還不同意,稱是促銷商品不予退換,真是氣人!”市民吳女士日前向市場監管局投訴,反映其購買的電壓力鍋存在質量問題。最后在市場監管局調解下,問題最終得到了解決。 吳女士某商家舉行的抽獎活動中摸了一張獎票。銷售人員查看后連聲說:“恭喜你,抽中了二等獎,獎品為超市150元的代金券。”欣喜的吳女士覺得很劃算,于是在超市內選購了一款售價239元的電壓力鍋,券后優惠價為89元。回家使用后,壓力鍋多次出現故障。當吳女士將問題商品及發票拿到超市辦理退換貨手續時,商家只給出這樣處理意見:該品牌壓力鍋的返修率略高,吳女士應該購買知名品牌的壓力鍋,況且吳女士當時購買的時候已經用了抵用券,相當于促銷商品,超市不負責售后服務。 在多次理論無果的情況下,她向市場監管局尋求幫助。經工作人員調解,商家向吳女士表達歉意,為吳女士更換了新的電壓力鍋。 促銷商品出現質量問題能要求退貨嗎?福建懷司律師事務所張鵬飛律師表示,可以首先明確的是,促銷商品出現質量問題也可要求退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對國家規定或者經營者與消費者約定包修、包換、包退的商品,經營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或者退貨。在保修期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更換或者退貨。《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規定里的”零售商開展促銷活動,不得降低促銷商品(包括有獎銷售的獎品、贈品)的質量和售后服務水平,不得將質量不合格的物品作為獎品、贈品。“第十八條規定:”零售商不得以促銷為由拒絕退換貨或者為消費者退換貨設置障礙。“ 促銷商品和普通商品的區別在于促銷商品是零售商以相對低廉的價格出售,或者提供了額外的其他利益,同樣一件商品,無論以什么樣的價格出售,商家都要對該商品的質量負責,根據上述規定,商場不能以促銷為由阻礙或拒絕消費者退換貨。如果協商不成可以通過訴訟方式維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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