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5家單位涉嫌違法經營被處以行政處罰
www.bjjht.com 2018-08-08 19:12:11? ?來源:東南網福清頻道 我來說兩句
東南網8月8日福清站訊(記者 王正夏 實習生 劉文星)昨日,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公開15起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案件。其中,福建世紀佳源超市有限公司、福清市宏路馬三個拉面店、福清市天利城購物廣場有限公司、福清市??谝钚怯變簣@、福清市東瀚鎮后營村衛生所等福清5家單位涉嫌違法經營被處以行政處罰。 福建世紀佳源超市有限公司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被罰沒150261元 2017年5月15日,當事人從不明渠道購入四季豆610斤,并將該四季豆全數銷售到福清市恒達源超市有限公司。經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抽樣檢驗,上述四季豆的氧樂果項目不符合GB 2763-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至案發之日止,上述四季豆已售完(包含抽樣樣品),當事人銷售上述四季豆獲違法所得183元。 同年11月16日,當事人從福州馬尾名城水產批發市場的A13攤主林木華購進金昌魚6.6斤,并將其售出。經福清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抽樣檢驗,上述金昌魚的氯霉素項目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235號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至案發之日止,上述金昌魚已售完(包含抽樣樣品),當事人銷售上述金昌魚獲違法所得78元。 同時,經調查發現,當事人銷售食用農產品未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在該案中,當事人銷售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四季豆、經營含有禁用藥物的金昌魚、銷售食用農產品未查驗相關合格證明文件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建議沒收其違法所得261元,處以罰款150000元;責令其及時改正以上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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