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教育局發布重新修訂的《福清市教育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規定》(東南網福清站記者 王正夏 供圖)
東南網12月24日福清站訊(記者 王正夏)為健全教育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制度,充分利用公共租賃住房資源,近日,福清市教育局發布重新修訂的《福清市教育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規定》。福清市7個街道范圍內的公辦學校在編工作人員可以家庭為單位申請教師共租賃住房,并在25日前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報送教育局受理。
教師公共租賃住房的基本情況及申請對象
據了解,福清市政府將惠民花園部分公共租賃住房作為教師公共租賃住房,將原先套房分隔為2—4間宿舍使用,套內面積7.8平方米至21.98平方米,共用客廳、廚房、衛生間,實際使用面積23.9平方米至55.34平方米;家庭型住房為73.35平方米的獨立套房;單身公寓為34.24平方米。上述套房及宿舍租金每月每平方米6元。?
教師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對象為福清市7個街道范圍內的公辦學校在編工作人員(含跟崗、借調、校際交流等)。以家庭為單位申請的,家庭成員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家庭成員在福清市7個街道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7平方米,未租住公有住房,未在本市七個街道區域享受過經濟適用住房、限價房、集資房、解困房、福利分房等政策性實物住房保障。
其中,獲得福清市級以上見義勇為表彰、特殊貢獻獎勵、福州市勞動模范稱號的人員、福建省特級教師、福州市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和骨干教師、福清市名師、研究生學歷、“985工程”大學全日制畢業生、六所部屬師范大學畢業的免費師范生可優先申請。
教師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流程
符合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對象應當如實填報《福清市教育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并提供申請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簿、結(離)婚證(城區有自有住房,需提供房產證明;符合優先申請條件的,需提供證明材料)等申請材料:
申請人填寫申請表,由學校審核后,于12月25日前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報送教育局受理。教育局將受理結果在福清市政府網站“福清教育”專欄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申請家庭獲得承租資格。
福清市教育在局籌集房源后,首先安排符合優先條件的教師選房配租,并保留一定數量的房源用來吸引高層次人才。剩余房源將通過公開抽簽、選房活動進行配租,并及時通過福清市政府網站“福清教育”專欄公布配租結果。
教師公共租賃住房的住房管理
成功承租的,由承租人所屬學校與福清市城投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合同,承租人再與學校簽訂合同,合同有效期一般為3年。在合同有效期限內,承租人可以提前終止租賃合同。合同期滿需要續租的承租人,符合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條件的可自動延續合同期限或重新簽訂合同。
公共租賃住房實行物業化管理,承租人必須遵守物業管理規定,按時繳納物業費,愛護公共租賃住房的一切設施。同時,承租人進行房屋裝修不得改變主體結構和房間布局,因使用不當、擅自裝修造成房屋或附屬設施損壞的,應當負責修復或賠償并按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
值得注意的是,承租人存在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閑置公共租賃住房;累計6個月以上拖欠租金等行為,應當主動退回退回公共租賃住房。
在租賃期內,承租人通過購買、受贈、繼承等方式獲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條件的或申請其他保障性住房保障資格的,應當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此外,申請人以申報不實、提供虛假材料等手段,登記為輪候對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記入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檔案。登記為輪候對象的,取消其登記。已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責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并按市場價格補繳租金,逾期不退回的,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賃住房之日起五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