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出臺農村歷史“兩違”建筑處置暫行辦法
www.bjjht.com 2019-11-21 19:42:02? ?來源:東南網福清頻道 我來說兩句
《辦法》適用于城市規劃區外農村歷史“兩違”建筑問題處置活動,所稱農村歷史“兩違”建筑問題是指在1987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之后至2016年6月17日《福清市關于加強“兩違”查處工作及責任追究的實施意見(試行)》下發之前,因歷史原因未經合法審批建設的農村住房。 1987年1月1日前已建成的房屋,至今無改建、擴建的,可按其實際用地面積確定宅基地面積,辦理不動產登記。
審批補辦歷史“兩違”需符七條件 《辦法》指出,農村歷史“兩違”建筑處置遺留問題,按現有政策分為可審批補辦《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下稱“可審批補辦”)與不可補辦《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下稱“不可審批補辦”)兩類問題。 可審批補辦的農村歷史“兩違”建筑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一是建設于2016年6月17日之前;二是在城市規劃區外自建自用的村民住宅;三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總體規劃及“一戶一宅”;四是不影響“三邊三節點”整治、不妨礙重點項目建設;五是不影響公共安全、無鄰里糾紛和社會影響小;六是建筑層數6層以下,建筑面積1000㎡(含1000㎡)以下,宅基地面積200㎡(含200㎡)以下;七是符合《福建省農村村民建設住宅管理辦法》(閩政辦〔2011〕189號)第十一條、第十二條。 除可審批補辦外的所有農村歷史“兩違”建筑,均為不可審批補辦的農村歷史“兩違”建筑。
“未批先建”“批少建多”處罰后申請補辦 針對可審批補辦的農村歷史“兩違”建筑,《辦法》明確, 1987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17日期間未辦理合法用地手續但已建成房屋的(下稱“未批先建”),按法定面積確定宅基地用地面積(建設用地不得超過150㎡,非建設用地不超過120㎡),超占面積在補發的《建設用地批準書》記事欄備注。辦理不動產登記時,內容須同時在不動產權證書附記欄備注。 1987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17日期間只辦理部分土地合法用地手續但已建成房屋的(下稱“批少建多”),按法定面積確定宅基地用地面積(原則上建設用地不得超過150㎡、非建設用地不超過120㎡,但原批準面積超過以上面積限額的按原批準面積確定),超占面積在核發的《建設用地批準書》記事欄備注。辦理不動產登記時,內容須同時在不動產權證書附記欄備注。 上述兩款情形的宅基地,處罰后可按有關規定申請補辦。
“宅基地超標準占用有償使用費”與“土地補償費” 《辦法》規定,補辦用地手續的宅基地面積超過規定標準的須向所在村集體繳納宅基地超標準占用有償使用費。超占部分的宅基地還須在頒發的《建設用地批準書》記事欄備注說明。宅基地超標準占用有償使用費按《福清市農村宅基地有償使用暫行辦法》執行。 此外,“未批先建”和“批少用多”的宅基地。申請人須另按建筑占地面積向所在村集體繳納土地補償費。土地補償費按當期征地補償標準計收。 《辦法》要求,申請補辦宅基地地上房屋規劃核實的,該房屋在符合城鄉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或村莊規劃)等法定規劃且經村集體同意、四鄰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前提下,并由申請人作出安全責任承諾,由鎮(街)出具《鄉村個人住宅規劃條件核實意見書》。且申請補辦宅基地地上房屋規劃核實時,由所在鎮(街)對違法建筑先行進行處罰,處罰標準如下:根據建筑面積核算,建筑面積450㎡(含)以下的按100元/㎡標準計收;建筑面積450㎡(不含)—1000㎡(含)的按150元/㎡標準計收。 此外,申請人須按要求在以上3種費款單據開具之日起十五日內完成繳納,未完成繳納的,其補辦申請不得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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