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人違法套現近500萬 福清一男子犯非法經營罪獲刑
| 2023-10-17 17:37:13??來源:東南網福清頻道 責任編輯:黃盛青 我來說兩句 |
東南網福清10月17日訊(通訊員 林文婷 林怡佳)幫人非法套現,刷個卡就能賺錢?福清一男子翁某為牟取非法利益,動起了幫別人刷卡套現的歪腦筋,不想聰明反被聰明誤,自己最終栽在了上面。近日,福清法院審結該起非法經營案件。 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間,翁某非法持有李某等人20張不同銀行的信用卡,將自己名下的銀行卡綁定POS機,以虛構交易的方式套現后幫助上述人員養卡,金額達4968781.43元,翁某從中獲利18000元。2022年6月14日,翁某向福清市公安局投案,到案后如實供述上述犯罪事實。2023年5月9日,翁某向福清市公安局退出違法所得18000元。 福清法院經審理認為,翁某違反國家規定,未經許可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以虛構交易的方式套出現金,金額達人民幣4968781.43元,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翁某案發后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認罪認罰,依法予以從輕處罰。翁某主動退出違法所得,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根據翁某的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宣告緩刑對其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依法對其適用緩刑。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現,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判決翁某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六千元。未隨案移送的翁某退出的違法所得人民幣一萬八千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法官說法:利用POS機套現、幫助他人套現、代還信用卡等行為,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構成非法經營罪。另外,套現行為存在諸多隱患,持卡人信息可能被套現者用于違法犯罪活動,影響金融秩序,破壞營商環境,因此千萬不能以身試法,鋌而走險、因小失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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