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兩違”舉報獎勵實施細則》出臺 設舉報獎勵專項資金
www.bjjht.com 2017-02-03 12:27:53? ?來源:東南網福清頻道 我來說兩句
東南網2月3日福清站訊(記者 戴亞妹)近日,為規范福清市土地管理和城鄉建設秩序,鼓勵社會公眾參與和監督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打擊和遏制違法占地和違法建設行為(簡稱“兩違”),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態勢,進而保障城鄉建設和經濟社會健康有序發展,福清市人民政府印發《福清市“兩違”舉報獎勵實施細則》(融政辦〔2017〕13號)(以下簡稱《細則》)。舉報獎勵標準如下,經舉報,發現不符合審批規定的,屬弄虛作假,給予舉報者獎勵300元;經舉報,發現現場未掛牌施工的,視為新增違建,給予舉報者獎勵500元。 《細則》指出,新增“兩違”行為是指2016年7月1日之后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及福清市相關文件政策規定的建設行為。此外,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對“兩違”行為進行舉報。 《細則》要求,“智慧福清”綜合管理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智慧福清”)負責收集省、市轉(督)辦件、領導批示件、信息平臺舉報件等相關舉報渠道的信息內容,收集后由市“兩違”綜合治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治違辦”)負責核實,并發放舉報獎勵。接“智慧福清”轉來舉報信息后,治違辦監管人員必須在1個工作日內將被舉報的違法建設轉相關鎮(街)、國營農林場、水庫、墾區或職能部門核查。相關鎮(街)、國營農林場、水庫、墾區或職能部門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對舉報內容是否屬實及重復予以核實,并將核實情況書面反饋市治違辦。 《細則》強調,舉報人舉報“兩違”行為,舉報獎勵對象必須提供本人真實的聯系電話號碼,便于受理舉報機構及時回訪并發放獎勵,以及應提供被舉報人姓名或被舉報單位名稱、違法行為發生地及基本違法事實等情況。舉報正在實施的且未被“兩違”執法部門巡查發現、查處的“兩違”行為,經調查屬實的,屬于該細則獎勵范圍。 福清市財政分別設立和安排舉報獎勵專項資金,實行專款專用。但是,“兩違”行為被兩個以上舉報人分別舉報的,獎勵最先舉報人,同一“兩違”行為的舉報獎勵不重復發放,且巡查、處置、監管工作職責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作為本單位負責巡查、處置、監管的“兩違”行為舉報獎勵對象。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2017-01-24 ]創新機制,“拆”“綠”結合 福清“兩違”治理實現新突破
- [ 2017-01-18 ]福清市鏡洋鎮妥善處理2起“兩違”投訴
- [ 2017-01-11 ]福清宏路街道治理“兩違” 助力美麗鄉村建設
- [ 2016-11-18 ]如有在福清發現違法違規的戶口,請舉報!
- [ 2016-07-28 ]福清市多部分聯合成立消費者投訴舉報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