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林德發、林風等人重大涉黑案件一審公開宣判
www.bjjht.com 2018-10-31 19:36:43? ?來源:東南網福清頻道 我來說兩句
東南網10月31日福清站訊(記者 王正夏)今日,福清市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公眾號“福清檢察”發布消息稱,福清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林德發、林風等人重大涉黑案件一審公開宣判。具體內容如下: 2018年10月31日下午,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林德發、林風等37人和被告單位福清永利礦業有限公司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傷害、尋釁滋事、聚眾斗毆、濫伐林木等14項罪名一案。主犯林風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主犯林德發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余35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二十年至十個月的有期徒刑;被告單位福清永利礦業有限公司被判處罰金人民幣150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9年以來,被告人林德發、林風陸續網羅福清市北林村刑釋解教人員和社會閑散人員,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形成了以被告人林德發、林風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實施故意傷害、尋釁滋事、聚眾斗毆、放火、強迫交易、破壞生產經營、故意毀壞財物、濫伐林木、非法占用農用地、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行賄等多種犯罪行為,非法攫取財富。該組織同時還向政治領域滲透,把持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充當“保護傘”,為其在礦業開采、林木采伐等方面獲得便利,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秩序。該案案情復雜,涉及被告人人數眾多。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其認罪、悔罪態度等因素,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被告人親屬,福清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記者及各界群眾等200余人旁聽了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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